为持续规范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9月2日,旗委编办依托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业务系统,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司法局公证处、水利局农村饮水工程服务站、交通局公路发展服务中心、平地泉中学等4 家事业单位作为本次检查对象,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抽查坚持指导与监督相结合,重点核查事业单位登记事项与实际运行是否相符、章程落实、业务范围执行、法人证书使用、年度报告公示等情况。检查人员通过查阅台账档案、现场问询核实等方式开展核验,现场填写检查记录,由被检查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
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予以指出,会同其主管部门商议后提出整改意见。能够即时整改的督促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核查结束后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期限,在主管部门监督下限期完成整改。
下一步,旗委编办将采取“回头看”方式检验问题整改成效,不断夯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基础,推动事业单位依规依章程开展公益服务,切实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