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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右中旗委编办在三个方面持续用力提升机构编制统计管理水平

      为了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统计质量,夯实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基础,察右中旗委编办多措并举,通过规范数据、强化协作、加强分析等举措,持续提升机构编制统计管理水平。

    一是在加强日常维护上用力,提升数据质量。按照指标、口径、标准“三统一”的原则,结合乌兰察布市委编办有关要求,察右中旗委编办从机构性质、编制属性、人员信息等多个方面,细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维护规范,进一步明确察右中旗实名制系统数据维护标准。按照 “一变动、一调整”的原则,根据机构编制调整文件、干部任免文件及人员调动、招录等文件,对机构性质、编制属性、人员信息等事项进行实时调整更新,做到情况明、家底清、数据实,确保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是在强化沟通协作上用力,厘清数据底数。按照“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和“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对应、实际配备人员和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职数相对应”的要求,察右中旗委编办整理旗直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对机构、编制、人员信息进行核对,真正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四清两对应”。对照有关机构编制文件和《地方机构编制统计年报指标解释》,对察右中旗部门(单位)机构、编制、人员信息等逐一进行审核,杜绝数据缺项、错项、漏项的问题,确保机构编制数据与实际一致。

    三是在加强分析研判上用力,发挥“晴雨表”作用。注重建立数据常态化分析制度,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和态势分析,助力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按照“一季一汇报,一年一综合性分析”原则,每季形成季度汇报,年终形成综合性分析报告,及时提出合理性建议,为上级机关和领导决策提供有效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