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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委召开2021年第3次编委会

  按照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丰镇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精神,为科学合理制定涉改事业单位“三定”规定。2021331日,丰镇市委书记王镇海同志主持召开了2021年第3次编委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各委员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 

   

  丰镇市委编办主任杜向东同志就我市事业单位“三定”方案的审理情况及编制和人员转隶同步进行工作向编委会进行了汇报,会议审议通过了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有关事宜。同时,会议还审议调整了森林公安专项编制和行政编制有关事宜。 

  会议指出,“三定”规定是机构改革的核心,是落实机构改革任务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市委编办要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把握审核关口,坚决防止“三定”规定政事不分、职能不清。 

  会议强调,人员转隶是机构改革的重要环节,要充分发挥好推进组作用,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全面完成人员转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