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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委编办坚持“1113”工作法 全面完成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

  一个目的。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精神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结合地缘优势,因地制宜设置事业机构,不断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提高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公共服务能力。 

  一个抓手。以加强全体干部全局能力和“一盘棋”意识,提高推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能力水平为抓手,做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排兵布阵”演练,合理制定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压茬推进、同步落实科级事业单位、股级事业单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一个核心。“三定”规定是机构改革的核心,是落实机构改革内容的重要手段和途径。要准确把握“三定”规定制定思想脉络,按照法律法规、权责清单和上级部门“三定”规定,合理配置职能职责,确保上下贯通,履职顺畅。按照“精简、效能、统一”原则,精简设置内设机构,科学测算人员编制,确保事事有人盯、有人管,指导协调体制便捷畅通。 

  三个坚持。严格审核审批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措施,坚持贯彻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严肃机构编制管理;坚持编委会对“三定”规定的审议批复,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坚持发挥机构改革推进组、协调小组积极作用,把好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审核关口,确保高质量完成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