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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编办积极推行本地区权力事项通用清单建设
时 间: 2018-07-25        来 源:

 一个地区的权力事项清单是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八张清单”标准化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关键工作。化德县相关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科学规范制定实施方案,狠抓落实,争取稳妥高效完成此项工作。

化德县编办根据乌兰察布市审改办印发的《关于转发自治区审改办《<盟市级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旗县级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的通知》精神,将《旗县级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中各单位的通用清单下发到各相关单位,并要求各单位对照此通用清单,结合本单位权力事项开展全面审核并进行逐条比对,并明确告知《通用清单》中的行政权力事项不得随意增减,如有新增事项,须标注说明,县编办将根据权责清单事项界定标准,召开会议研究审核后,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调整;不得以本部门从不执法,没有执法对象,从未发生过等为由,删减《通用清单》事项。截至目前,《通用清单》已发放至各单位,事项梳理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