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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委编办突出“三个注重”,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

   为进一步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提高机构编制工作质量和效益的有效路径,更好的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化德县委编办以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为契机,突出“注重提升、注重落实、注重督导”的工作导向,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程序,努力提高机构编制工作质量和效益。

  一、注重以《规则》促提升,推动纪律意识走深走实。化德县委编办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规则》,准确把握文件各项要求和工作标准,理解文件精神,进一步树牢了“党管机构编制”“编制就是法制”意识,切实提升了编办全体干部的业务能力,确保各项工作在《规则》约束下有序开展。

  二、注重以《规则》促落实,加大法规制度执行力度。化德县委编办按照《规则》精神,进一步修订完善机构编制报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制度并抓好落实。在此基础上,对县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县委编办工作细则进行调整细化,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程序规定,确保《规则》得到完整、准确、有力执行。

  三、注重以《规则》促督导,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化德县委编办认真对照《规则》要求,建立完善监督检查长

  效机制,通过全力抓好机构改革落实情况“回头看”等工作,持续深化全县乡镇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各项改革工作,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切实维护好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巩固好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