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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行政事业单位空编增人报批制度

1、各单位申报使用空编前,严格按照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所载明的编制数额和人员结构逐项核实。经核实有空编,又确实因工作需要录用,调配和接收统配人员使用空编的,要填写由县编办统一印制的《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申请表》,向县编办提出书面申请。

2、县编办将主管部门报来的使用空编申请报告按照定期集中审理的办法提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审批,然后由编办下达《准许使用编制通知单》。

3、使用空编的单位凭《准许使用编制通知单》向组织、人事、劳动、教育、民政等部门申报用人计划,按用人计划办理录用、调配和接收安置统配人员手续。

4、接收单位持组织、人事、劳动、教育、民政等部门的录用、任命、调配和分配,接收安置手续到编办办理《机构编制管理证》列编注册手续。

5、列编注册后,由县编办向财政出具《准许使用编制通知单》,作为核拨工资的依据。

6、凡未经县编办审批擅自录用、调入、分配安置的各类人员,编办不予列编注册,财政部门不予核拨工资,对违反空编增人报批制度进人的单位,将要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

7、编办、组织、人事、劳动、教育、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严守机构编制纪律,并形成相互监督的制约机制,切实把人员控制在编制数内,减轻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