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机构编制资源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推动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化德县对照新时期机构编制工作总体要求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先后完成了党政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乡镇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等各项改革任务,理顺了各类机构编制资源,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促进了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一、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化建设。2019年,根据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领导的需要,对编委会进行了调整,由县委书记担任编委会主任。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制定出台了《中共化德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化德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以及《化德县纪检监察与机构编制部门开展联合督查的实施意见》、《化德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审批备案的实施意见》、《化德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异地调动实行编制证明的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机构编制工作有章可循,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道路。
二、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精干设置机构。乡镇改革过程中,在严守上级规定的机构限额内实行“必设机构+特色机构”设置模式,精简机构数量,突出党的建设、乡村振兴、综合治理、便民服务等核心内容,设置“5办2中心1局”,打通了原有割裂的、分散的、容易造成推诿扯皮的环节和流程,有效实现了各项事务的扁平化管理。事业单位改革中,在严格完成上级规定必选动作的同时,因地制宜设置了体育服务中心、民兵训练服务中心等一批具有化德县域特色的科级事业机构,进一步增强了事业单位在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三、积极探索,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在乡镇机构改革中,针对编制紧缺的实际,探索在明确人员身份的基础上,统筹配置使用人员编制,做到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通过这一举措,打破了一般岗位限制和身份壁垒,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