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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委编办采取“三个从严”强化规范化管理

  近年来,化德县委编办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在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中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以“三个从严”推动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运行。 

  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全面领导,从严履行机构编制事项审议程序。始终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的理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条例》中关于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关键环节的各项要求,不断增强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落实机构编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各部门(单位)提交的机构编制事项由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按程序审议后报送县委编委,全县机构编制事项提交县委编委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县委和市委编委。 

  坚持依法依规管理机构编制思维,从严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为依据,严把年检审核、证章收缴、档案整理“三关”,提高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在网上登记管理工作中,坚持以“细、严、准”为原则,确保上报信息、纸质材料及档案的规范准确。同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制度,确保了登记档案全部达到“材料齐全、内容完整、存档规范”的要求。 

    坚持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从严规范实名制系统管理。县委编办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建立名制数据定期维护、汇总制度,建立机构编制及人员信息台账,并由专人负责更新维护,切实做到“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提高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水平。定期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开展信息核查和数据对接工作,做到对各部门人员编制变化情况的及时掌握,督促各单位及时上报信息,彻底纠正部分机构信息失真、台账文件缺失、人员信息不完善、空编不入编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