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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准确把握机构编制工作新常态 实现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
时 间: 2015-07-20        来 源: 乌兰察布市编办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中央编办提出了当前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的五个新常态,为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工作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指明了方向,市编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新常态下机构编制工作的目标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和市委、政府的科学判断及部署要求上来。
  一是着眼于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把改革作为工作主线。全面深化改革,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新常态下,我市积极有为加快发展,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改革引领和带动其他各项工作,用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办法破解工作中的难题和困境。
  二是着眼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守住编制总量底线。目前,我市也面临着经济下行压力,必须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规模,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把更多的财力用于保障发展、改善民生上。进一步把好机构编制的总量关,坚决在“减”字上下功夫、做文章。转变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改变以往“一有新任务,就要增加机构、增加编制”的传统思维,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努力破解严控编制与事业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
  三是着眼于依法行政,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严格在法治框架内推进工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加强管理,重大的改革、管理举措都要有法有据、依法进行。特别是在具体管理中,要认真落实《乌兰察布市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审批备案的实施意见》、《乌兰察布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异地调动实行编制证明的意见》、《乌兰察布市空编增人审批备案的实施意见》、《乌兰察布市纪检监察和机构编制部门开展联合督查的实施意见》、《乌兰察布市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制度的实施意见》等5项管理制度,切实将市委、政府关于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新要求落到实处。
  四是以严的标准、严的要求抓好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建设要严,加强理论学习,切实增强 “三个自信”,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组织建设要严,严明机关纪律和制度,加强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克服“庸、懒、散”的现象,始终保持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作风建设要严,坚持不懈反对“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打造风清气正的乌兰察布编制部门新形象。
  作者:王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