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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编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提升机构编制站位意识
时 间: 2016-08-11        来 源: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编办积极参与并统筹谋划乌兰察布市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领域改革工作,重点参与推进了党建、廉政、文化体制改革等工作,突显了机构编制部门宏观把控、顶层设计的职能。

  一是在配合法制办完成推行权责清单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各部门职能职责调整情况,及时对市本级党政群各单位全部重新进行了“三定”,共涉及56个部门,“三定”后市直10 个部门共新增职能16项、下放职能8项、取消职能6项。目前,“三定”规定已印发到各部门贯彻执行,体现了简政放权的改革成效。

  二是根据全国人大关于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享有地方立法权的规定,在积极争取自治区编办批准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同时,为市人大调剂增加了5名行政编制,保障了人大法工委立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加快推进了依法治市的进程。

  三是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乌兰察布市想方设法,盘活存量,将原乌盟警校核定的4名处级领导职数调剂出2名,用于成立处级规格的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保障了市委巡视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在市直各部门已设置纪检组长的基础上,设置了纪检组副组长或监察室主任,实现了纪检监察“双派驻、全覆盖”。

  四是为全面加强农村牧区工作,扎实做好“十个全覆盖”和精准扶贫工作,为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部调剂增加了编制,充实配强了工作人员。为市扶贫办重新调整了内设机构,成立了科级事业单位扶贫发展研究中心,并核定了7名事业编制。

  五是为配合做好“五城联创”工作,为市精神文明指导中心、爱卫办、物业管理办等和“五城联创”有关的单位调剂增加了编制和领导职数,确保“五城联创”工作的推进。

  作者:王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