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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改革
时 间: 2017-03-30        来 源:

  察右中旗坚持“积极稳妥、试点先行、充分放权、社会参与”的原则,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2015年7月,旗医院理事会正式挂牌成立以来,试点单位以理事会为核心,决策、执行、监督协调统一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得到了建立健全,运行平稳,效果良好。在严控人均次费用、药品比例基础上,实现了门诊量、手术例数和出院人数大幅增长。2016年完成医疗收入2602万元,诊疗人数达到34454人次,同比分别增长8.6%、8.1%;其中门诊人数达到4201人次,同比增长20.3%,而门诊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费用同比分别下降了43.4元和30.7元;手术人数、床位使用率同比增长0.14%、3.6%,药占比同比下降4.1%。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协调机制。成立了全旗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试点工作总体的指导、管理和协调。结合事业单位运行情况和分类改革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充分调动职能部门积极性,借改革之势,顺改革之力,统筹推进试点改革。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加强工作协调,构建合作机制,积极探索制定试点单位编制、人员、财务、分配管理的相关配套政策,赋予试点单位充分自主权,支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精选试点单位,确保公益导向。试点单位的选取主要基于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较多、机构规模较大、群众密切关注、相关基础条件较好的事业单位,目的是通过建立完善以理事会领导下的管理层为主要构架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以公益目标为导向,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外部监督制度健全的现代化治理模式。试点改革中全旗先行确定了旗医院作为试点单位,并兼顾选取单位已经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体制完善、运行规范,同时单位财务、办公场所等方面独立性较强,工作便于顺利开展。

  三是明确试点程序,加强工作指导。旗委、政府组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管理委员会,并下设了办公室,协调推进试点改革。按照“三步走”的方式,有序规范试点改革的程序和步骤。第一步制定方案,试点单位根据上级政策文件草拟实施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和旗编办进行审定;第二步筹建理事会,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根据事业单位属性、特点和规模合理确定理事会组成规模并报旗编办备案。旗医院公开招聘了院长,院长提名推荐副院长,完成了管理层的组建;第三步制定章程,试点单位在主管部门指导下草拟事业单位法人章程并由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报旗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依法核准,进一步完善了事业单位内部管理规则。

  四是加强跟踪督导,务求工作实效。工作启动以来,适时督促试点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推进时间表,细化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定期督促、现场指导、适时总结评估,掌握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产生的问题。试点改革中将理事会作为法人治理结构的决策监督机构,理事长由主管部门选派担任,理事会引入了服务对象和公众代表的参与,推动事业单位监管由传统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向社会化监管,多元共治的方向迈进。

  五是创新绩效考核,激发事业活力。把积极探索法人治理结构模式下对试点单位的绩效考核,作为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监管的有效途径。旗委组织部们对试点单位的年度考核中,将公益属性指标、社会评价指标、行业标准指标的权重进行了增加,切实突出试点单位的公益属性,充分体现公众外部评价的重要性。旗医院以兼顾公平与效率为原则,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激发工作活力、效率。

  通过试点改革,有效地确立了事业单位的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管理自主权,实现了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最终实现了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的最大化,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作者:察右中旗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