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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化德县通过部门间协调配合完善空编增人报批制度
时 间: 2017-05-22        来 源:

  在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化德县严格执行2012年市编委出台的“五项制度”,严守机构编制纪律,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程序,建立并完善编制部门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配套约束机制,加强机构编制管理,防止机构编制反弹膨胀,巩固改革成果。全县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实施使用编制报批制度,在全面实行人员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的前提下,确保超编单位不再进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使用空编,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增加。

  为了进一步确保我县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我县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多措并举,不断消化超编人员。一是通过每年的退休、外调等自然减员,消化一部分超编人员。严格控制自然减员后空编的使用,空编单位补充人员只以县内超编人员作为补充,以达到充分利用自然减员的空编消化党政机关超编人员的目的;二是协调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杜绝超编单位再进人,严把“入口”,从源头控制产生新的超编人员,减轻消化压力;三是严格领导职数配置,一方面通过各种渠道消化超配领导职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另一方面严格按照“三定”核定的领导职数进行配置,杜绝新的超配高配现象发生。充分发挥编办、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协调、配合、制约作用,以编制为基础,形成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工资核定、人员调配整体联动的相互制约机制,并以实名制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化德县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