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为了杜绝违规核定领导职数并配备干部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乌兰察布市编办与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通知》(乌机编办字〔2017〕69号)。与此同时,市编办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议事规则,不断加强“关口前移”的预防制度建设,全面落实机构编制问题整改与业务审批联动机制,制订了《关于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的实施意见》(乌机编办字〔2017〕82号),并对机构编制未整改到位的,原则上暂停受理该地区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市编办不断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依托实名制开展用编审核、定期核查、日常监控等工作,将监督渗透到管理的各个环节,用信息化手段预防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