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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编办切实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工作
时 间: 2017-09-20        来 源: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提出明确要求。自治区已将编制工作纳入巡视、审计内容,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不断增强,但仍有个别旗县及部门因机构改革、体制调整等因素形成的一些编制遗留问题亟待解决。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为了杜绝违规核定领导职数并配备干部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乌兰察布市编办与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通知》(乌机编办字〔201769号)。与此同时,市编办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议事规则,不断加强“关口前移”的预防制度建设,全面落实机构编制问题整改与业务审批联动机制,制订了《关于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的实施意见》(乌机编办字〔201782号),并对机构编制未整改到位的,原则上暂停受理该地区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市编办不断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依托实名制开展用编审核、定期核查、日常监控等工作,将监督渗透到管理的各个环节,用信息化手段预防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下一步,市编办将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组织、巡视(察)、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将加强对旗县市区编制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把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工作执行情况纳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内容,确保预防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