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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编办顺应简政放权新常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时 间: 2015-10-13        来 源: 乌兰察布市编办
  乌兰察布市编办紧紧抓住自治区编办关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五个新常态要求,突出改革主线,坚守编制总量底线,严肃机构编制制度红线,按照市委、政府机构编制工作要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狠抓了各项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市编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及时将自治区编办有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新精神向市委、政府进行了汇报,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同时将自治区的精神传达到各旗县市区编办,要求各地认真做好政府机构改革评估、控编减编、综合行政执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工作,进一步推进我们全市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乌兰察布市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系列要求,牢牢把握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的总基调,对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和清理规范工作,通过清理规范,全市共撤销事业单位40个,收回事业编制403名,对73家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进行了调整,对7家事业单位机构名称进行了更名。对旗县市区清理规范后运行的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审核备案管理。同时,根据我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进展情况,及时制定了《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分类指导目录》,对全市参与分类的2374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分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2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93家,生产经营类59家。并将分类结果批复印发市直各单位,旗县市区的分类工作也已批复完毕。
  全市率先在教育系统进行了“三项改革”,即:在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实行校长(园长)聘任制、职级制和三年任期目标责任制,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工实行全员聘用以及课堂教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报名参加校长竞聘705人,竞聘上岗260人,其中原任校长留任174人,新聘任校长86人,原任校长落聘84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工参加公开竞聘上岗20601人,未聘用上岗2907人,其中:政策性分流2392人,未聘、缓聘440人,分流到外系统57人,未参加聘用18人。全市共召开了4次大型课堂教学改革现场会,开展了4次全市性的课堂教学改革大型专项督导,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课堂教学改革。
  作者:王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