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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调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调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乌事登发2017〕5

旗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直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进一步改进监管方式,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调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现将此通知转发给你们,按照自治区《通知有关要求,认真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市直各事业单位请及时关注乌兰察布市机构编制网站”(事业法人一栏)及“乌兰察布市机构编制年审工作”微信群发布的有关登记事宜。从今年起,报送年度报告不再发放纸质通知。除涉密情况外,事业单位全部网上提交年度报告相关资料,并 通知》精神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时间仍为每年的11日至3月31日

联系人:红英

联系电话8320325  13674745804

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712月15

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通知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