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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编制监察指标解释

1、什么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动态督查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督促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政策规定,纠正、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

2、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政策法律依据是什么?

概括来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政策法律依据主要是“三个条例”、“三个通知”、“三个规定”以及“一个解释”。具体包括:《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三个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厅字﹝2002﹞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2﹞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1﹞22号)三个通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12310举报受理规定》三个规定;以及《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检查哪些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机构编制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上级批准的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落实情况;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控制情况;违反规定设置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上级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等问题;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机构编制举报受理和查处违反机构编制规定问题的情况;机构编制统计情况;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4、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什么?

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

5、什么是越权审批机构编制?

指超越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审批机构编制的行为。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以外的其他机构,超出职权权限审批机构编制;另一种是地方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超越权限审批机构编制。

6、什么是超机构配备领导干部?

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指机关、事业单位超过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使得实际配备领导干部的级别高于该机构规格的行为。

7、什么是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指机关、事业单位超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数额配备领导干部,造成实配领导干部数额多于核定限额的行为。

8、什么是“吃空饷”?

“吃空饷”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以虚报、瞒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领财政资金的行为。“吃空饷”既是机构编制违纪行为,也是干部人事违纪行为和财经违纪行为,通常采取以少报多、以无报有、重复报领等方式。

9、什么是“条条干预”?

“条条干预”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对本系统下级部门和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直接或间接的进行干预的行为。

10、什么是超编进人?

超编进人指机关、事业单位超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补充工作人员,造成实际工作人员数额多于编制限额的行为。

11、什么是变更机构规格?

变更机构规格是指提升或降低机构的级别.

12、什么是挪用编制?

指机关、事业单位在规定的使用编制类别及核定的编制总额之外,擅自将其他层级、单位或其他类别的编制挪到本层级、本单位使用。

13、什么是超限额?

指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总额外,自行增设机构、补充人员、配备领导干部等行为。

14、什么是混编混岗?

混编混岗是指机关、事业单位未实行定编到人,没有明确在岗人员的编制性质,将不同类别的编制和人员交叉使用,致使人员身份和岗位职责不相符,从而造成人员、编制和岗位管理混乱的行为。根据机构编制法规和政策规定,行政机关使用行政编制,设置行政岗位,人员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设置事业岗位,人员使用事业编制。

15、什么是机构编制核查?

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为了准确掌握机构编制情况而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实有人数、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核实检查的活动。

16、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或违法违纪)举报渠道有哪些?

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受理群众举报的主要渠道有:“12310”举报电话(传真);中央编办举报电子邮箱jdjcs@scopsr.gov.cn;zybb12310@scopsr.gov.cn;群众来信来访。如向异地或上级机构编制部门举报,须在“12310”前加拨该地区区号。

17、“12310”举报电话受理哪些违规问题的举报

“12310”受理以下问题的举报:

(一)超编进人的;

(二)擅自设立机构或提高机构级别的;

(三)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的;

(四)擅自变更机构职责、权限的;

(五)上级业务部门以发文件、开会议、批资金、上项目、搞评比等方式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

(六)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或审核、审批程序的;

(七)违反“三定”规定和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

(八)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的;

(九)挤占、挪用编制,及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

(十)其他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

18、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审计哪些机构编制内容?

(一)机构设置情况。主要看是否按照机构限额或者有关规定设置机构,机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二)编制和领导职数情况。主要看是否在核定的编制内配备人员,是否按照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三)有关规定执行情况。主要看是否遵守机构编制纪律规定,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违纪违规问题。

19、作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监督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包括哪些内容?

全面检查本届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目标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超编进人、编外用人等情况;未按编制数和实有人数分别编制申报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为经费自理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申请基本支出预算,虚报冒领财政资金问题;在编不在岗人员、已调离人员不办理核减编制手续,被判刑或者受到降级、撤职等处分人员仍在原单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等“吃空饷”问题;在项目经费中安排超编人员和自行设立机构经费等问题,促进控编减编,切实降低行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