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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消化超编事业单位的通知

内机编发[20147]41号

各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我区一些事业单位存在超编是中央巡视组巡视我区和“回头看”时要求整改的问题。对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限期整改。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彻底消化超编事业单位和超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消化超编事业单位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反复强调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消化超编事业单位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中央巡视组要求我区整改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关系到机构编制管理和组织人事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目前,我区消化超编事业单位进度较慢,严重影响了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各地一定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高度,从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消化超编事业单位和超编人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推进消化超编事业单位和超编人员工作。
  二、主要措施
  一是盟市、旗县(市区)全面实行事业单位“零空编”管理。将所有事业单位空余的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编制全部收回由盟市编委统一管理,在本盟市范围内练合平衡,统筹使用。收回的空余编制主要用于消化超编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的群团机关一并纳入统一管理范围并进行消化。
  二是自治区收回目前实名制数据库中各盟市、旗县(市区)空余的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由自治区统筹使用。
  三是加强列编注册管理,及时办理减员销编手续。加大对”吃空饷”人员的清理力度,按要求核减“吃空饷”单位编制。
  四是未完成消化超编事业单位和超编人员的旗县(市区)不得申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超编单位的人员只出不进,只减不增。
  三、整改时限
  2017年11月底,各盟市要全面完成消化超编事业单位和超编人员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消化超编事业单位工作政策性强,时限紧,敏感度高,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党委政府负总责,各盟市编委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严格按时间按要求推进,确保消化整改任务按期完成。
  二要加大督查力度。各盟市编委要加大对本地区消化超编事业单位和超编人员的督查力度,自治区将适时对盟市进行专项督查。对进度缓慢、整改不力的地区要追究问责。实行整改工作和审批联动机制,整改不到位的地方,暂停受理有关机构编制申请事项。
  三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各地要严守机构编制纪律底线,认真执行空编增人报批制度,强化编制使用的刚性约束。严禁出现新的超编单位和超编进人问题。如发现新增超编单位和超编进人问题,将严肃查处并追责。
  四要实行消化月报制度。各盟市编委要于每月5日前向自治区编委报告上月本地区消化超编事业单位和超编人员的最新情况。消他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自治区编委。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