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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 激发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新动能”

——乌兰察布市委编办机关党建工作综述

     近年来,市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改革创新,机关党的建设得到切实加强,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美丽富饶的乌兰察布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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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述学,打开“走新路”的思想阀门

     思想上的清醒来源于理论上的成熟,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清醒的基础。近年来,市委编办秉承“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宗旨,通过自学、集体学、集体研讨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准则》《条例》等党纪党规,深入开展中国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主流思想意识。与此同时,市委编办严格落实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领域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培育新时期党员干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新观念、新思想和新精神,努力开创我市机构编制工作的新局面。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机构编制工作的生命线。市委编办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原则,要求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坚持学以致用,学深悟透,不断提高解决问题、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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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落实,挑起“有作为”的责任担子

     近年来,市委编办领导班子思想上、行动上十分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始终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放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党的一切工作落实到支部”的工作理念,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评星定级”等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庄重性、严肃性;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做到抓早抓小抓经常,力求抓出实效。
  从严治党,扣紧党建责任链条。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市委编办领导班子成员明确“一岗双责”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各科室、中心的职能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工作与分管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通过加强日常廉政教育,开展“四官”问题、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形成人人担责上肩,齐抓共管履责的良好氛围,为做好机构编制业务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制度保障。在此基础上,市委编办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加大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做到真严,严得较劲;齐严,严得一致;细严,严得具体;常严,严得一贯,同时抓反面典型警示党员干部,严肃党纪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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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管理,激发“创亮点”的内生动力

乌兰察布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围绕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在巩固提升“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及其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中,紧密结合全市开展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党建质量提升年和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明确“抓党建、抓班子、带队伍”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取得进步的关键所在,在机关党建和队伍管理中,以改革创新解决问题为目标,激发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内生动力。
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党建。市委编办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主线,将机关党建、队伍建设融入到机构编制业务工作中,着力建设一支“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好”的优秀队伍。在选优干部、配强工作力量方面,一方面把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和素质提升活动,全面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市委编办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成长进步,通过加任务、压担子、教方法,使想干事的党员干部有机会,能干事的党员干部有舞台,干成事的党员干部有甜头,并用身边典型教育激励党员干部,使他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创优争先,打造优秀基层编办。为了更好地展现基层机构编制部门的良好形象,旗县编办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以机构编制规范年建设活动为契机,建立起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有序、运行协调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旗县编制部门的办事效率,使履职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旗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矢志不渝守初心,奋发有为担使命。一系列扎实的举措,凸显着市委编办党的建设工作取得的喜人成绩。市委编办党组织将会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论述,勠力同心、砥砺奋进,努力谱写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