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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政府召开会议研究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

  2019年12月18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费东斌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牧业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苏和,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商井民,副市长王心宇、王国相、雷儒鑫、岳艳美,市政府秘书长郝明胜出席会议,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党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通过深化改革,整合执法队伍,理顺执法职能,减少执法层级,加强执法保障,夯实基层基础,提高执法效能,有效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等问题,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会议强调: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履行好主体责任,切实把改革摆到当前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完善改革领导和协调机制,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进度,抓好本领域改革实施工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挂帅,靠前指挥,亲力亲为细化改革方案,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当好改革“施工队长”,确保各项改革不偏方向。编办、司法、财政、人社、政务服务等部门要通力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保证改革顺利推进。
  会议进一步强调:要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蹄疾步稳、紧凑有序推进改革工作。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步骤,细化政策措施,做到职能整合到位、机构调整到位、人员划转到位、工作交接到位;务必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各项工作连续稳定,防止出现“空档期”,绝不能出现因改革造成工作停滞、业务停办的问题。尤其涉及群众生活办事的民生领域,务必做到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同时,要密切关注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稳定好干部职工队伍,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同时在改革中要注重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好苗头性、潜在性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会议要求:按时完成改革任务,5大领域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执法队伍组建挂牌等工作,其他领域改革要在2020年3月底前完成。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迅速把改革工作抓起来,盯住节点、倒排工期,有序推进,把各项工作往前赶、往实做、往细究。确保改革任务不打折扣,如期完成。
  
  供稿人:田志雄
  审核人:王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