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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委编办多措并举贯彻落实全区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

  自治区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结束后,乌兰察布市委编办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贯彻落实全区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及时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并组织全办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二是及时向市委编委领导进行汇报,根据市委编委领导批示精神,拟在近期召开的市委编委会议上传达会议精神,集中学习领会;三是鉴于新型肺炎疫情期间不能及时召开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线上形式,将有关材料下发到旗县市区,确保年度工作有序开展。
  同时,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区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梳理出了2020年全市机构编制重点工作。一是全面开展机构改革工作评估,推动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职尽责,研究解决机构运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农牧业、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市场监管等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内部职能融合,理顺职责关系,科学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同步推进城市管理等其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三是继续抓好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加强跟踪督促指导,总结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年内完成改革评估工作;四是扎实做好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准备工作,成立工作专班,筹组专门人员,分行业分部门全面开展公益类事业单位运行状态、隶属关系、人员编制、领导配备、经费来源、资产债务等摸底调查工作,全面准确掌握事业单位情况,做好启动改革的准备工作;五是稳步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年内完成市本级剩余5家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六是贯彻“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机构编制工作方针,一方面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从严从紧控制机构编制,另一方面切实保障中心任务和重点领域的用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