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年度报告公示-2017-11-1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00460916589G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6  年度)

 

 

 

 

 

 

单 位 名 称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宗旨:为机关办公与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业务范围:机关办公服务 机关后勤生活服务 承办机关委托事项。

   

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乌兰察布西路法院大楼

法定代表人

高俊兰

开办资金

21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0

210

网上名称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1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16年度,我单位在市法院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加强资产管理,坚持管少管精的原则,加强办公用房管理,实行产权、建设、分配、维修、物业统一管理,进一步改善了几个办公条件;2.做好房屋维修工作,本年度我院维修了单位车库、部分暖气管道、业务办公用房;3.加强车辆管理,加强用车管理,一个车辆回场制度,做好维护保养,搞好安全教育,全年安全行车60多万公里;4.认真做好服务保障,确定职能、职责、人员定编、定岗定位和经费支持,促进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的进一步分离,为全面做好服务保障奠定了良好基础。抓好水、电、暖及办公用品等日常保障,及时做好电路维修,设备保养,保持良好状态。5.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办公大楼、住宅监控设施;6.其他工作方面:执行市委、政府的指示,做好“五城联创”工作,加强我院办公区域的绿化美化硬化管理。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全市工人先锋号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张颖慧  联系电话:18647444525  报送日期:201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