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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关于2020年“五一”、端午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市委编办全体干部职工:
  2020年“五一”、端午将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现将市纪委监委《关于2020年“五一”、端午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和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通过乌兰察布市委编办微信公众号和乌兰察布市机构编制门户网站向全体干部进行传达,请同志们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关于2020年“五一”、端午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和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中共乌兰察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市纪委监委关于2020年“五一”、端午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2020年“五一”、端午双节将至,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令行禁止,强化纪律约束。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一桌餐”,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等违规吃喝问题;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安排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超标准配备公车等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严禁违规建设办公用房、超标装修等楼堂馆所违规使用问题;严禁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问题;严禁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二、提高认识,深化责任落实。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督促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反对“四风”的思想根基;要采取多种形式,把自觉遵守纪律的意识传导至每名党员干部,使其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全市各级党员干部须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在做好疫情防控、推进复工复产等各项工作的同时,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节日病”反弹回潮以及公款旅游、收送节礼等问题隐性变异。

  三、认真履责,严查顶风违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畅通监督渠道,利用电话、网络、信访等多种方式,为群众举报“四风”问题搭建高效的监督平台;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保持政治定力,创新工作方式,实施精准监督,坚决防止“四风”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扩大。坚持从严执纪,快查快办,持续释放严查严管、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监督举报电话:0474-12388

  监督举报网站:

  http://neimeng.12388.gov.cn/wlcbs/

   

  

    乌兰察布市纪委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