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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编办:从严查处中小学教职工“吃空饷”占用编制问题

  12月16日,中央编办四局巡视员、副局长田中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人事和编制管理纪律。他指出,教育管理机构及其他非教学单位不得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不得长期借调、借用中小学教职工帮助工作。从严查处中小学教职工“吃空饷”占用编制等问题,严禁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长期到民办学校任教,严禁长期空编和有编不补、编外用人等。
  此外,他指出,各地要结合实际,将通过各类专项改革挖潜调剂出来的事业编制资源,优先用于补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同时,明确要求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市县调整力度,结合实际切实将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落实到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原则上以省为单位每2-3年调整一次,市、县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可随时调整。
  在上述措施外,田中表示,还应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育系统人员编制效益。各地要根据教育系统各单位职能任务变化、布局结构调整实际,首先从内部挖掘潜力、盘活存量,实现现有资源的最大使用效率。
  “一是结合地方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教育系统职能弱化、任务不饱和、规模较小的事业单位整合撤并,精减收回的编制资源统筹用于补充中小学教育需要。”他指出,二是结合城镇化进程、新农村建设、脱贫攻坚、优质教育资源均等情况,优化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校、教学点设置,合理配置人员编制。此外,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城乡区域人口流动、各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加强教师交流轮岗,推动人员和编制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及学段之间动态调整。
  田中表示,近年来,不少地方在中小学教职工的管理和使用上进行了积极创新和探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总结地方有益经验的基础上,中央编办提出从创新人员管理和培养考核方式,合理保障经费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举办教育事业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他进一步介绍,一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以县域或上一级行政区域为单位,统一核定教职工编制并配备人员,跨学校统筹使用教师,提高人员编制效益。推动人员合理流动,支持教师跨校兼课、跨学段任教,逐步解决不同区域、学校学段、学科之间教师结构性缺员等问题。
  二是要求各地创新培养方式,积极适应新技术变革和新课改要求,打造一专多能教师队伍;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推动教师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要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通过采取具体政策措施,引导鼓励教师向艰苦、贫困地区流动。
  三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利用高校、培训机构等社会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中小学社会实践等课程和教学辅助力量等。继续深化后勤服务改革,逐步压缩使用编制的非教学人员比例。规范中小学教育服务提供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明确地方政府依法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应按照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和专业艺术人才为中小学提供体育、艺术教育服务,多方面满足中小学教育发展需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