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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切实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
时 间: 2016-05-13        来 源: 乌兰察布市编办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编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和服务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新常态,切实加强机构编制部门机关的自身建设,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和管理举措落到实处。
  一是全面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注重编办机关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业务流程,推进机关信息化办公,提升机关效能。强化督查督办,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认真做好保密、档案和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围绕机构编制重点工作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干部挂职、调训等工作,注重实践锻炼,提高干部队伍履职能力。改进干部考核工作,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三是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扎实做好整改落实,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推动机关作风转变,形成常态化。严肃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树立和维护机构编制部门的良好形象。加强工作创新,突出工作特色。继续做好对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土城子乡三层店村的扶贫工作,增强扶贫实效。同时做好乌兰察布市的“五城联创”,包联小区的各项工作。
  四是加大对旗县编办的业务指导力度,注重研究解决旗县编办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答复旗县编办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请示事项,通过多种途径为旗县编办提供服务和支持。支持鼓励基层编办开展试点探索,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作者:王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