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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时 间: 2017-09-08        来 源:
     根据上级《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兴和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下发了《关于兴和县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政办发〔2016〕12号)文件,作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配套文件,从指导思想、基本目标与任务等方面作了周密细致的部署,随着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持续推进,兴和县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已初具规模。
    一、工作成效
    1、改革公立医院治理结构。我县规范了公立医院院长产生、作用和管理机制,推进了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2、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现了医院职工由身份管理变为岗位管理,实行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
    3、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待遇水平,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体现医务人员的工作特点,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4、建立健全现代医院资产制度。
   (1)建立了以产权关系明晰为主导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与医院办院宗旨和职责范围相适应的可独立支配的医院法人财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有效使用。
   (2)建立了成本核算和收支管理制度和多元化医院投入与补偿制度,在医院运行成本核算和正常高效运转上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兴和县以公立医院改革为抓手,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同时借鉴友邻旗县较为成熟的经验和作法,进一步完善我县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最终形成医院规范运作、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现代医院运行新模式,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