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市编办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为事业单位营造良好环境,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兴和县编办扎实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一是按照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和年度报告全部纳入抽查事项清单,实现抽查内容全覆盖。
二是依托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对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建立信息准确、分类明晰的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严格审查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将熟悉事业单位监管工作、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三是通过摇号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保证必要的工作力度,防止检查过多、执法扰民;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兴和县编办严格落实责任,依法履责,并不断加强宣传和培训,积极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强化事业单位守法诚信意识,促进行业自律,为兴和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