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机关事业股。研究拟定旗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审核旗直机关“三定”规定并进行评估。负责旗直属机关编制核定工作。负责旗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及政法部门(含所属行政单位)的职能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管理工作。研究拟定旗级机构改革总体意见。负责旗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研究拟定旗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等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落实上级关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负责全旗事业编制总量管理。负责旗直属事业单位和旗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机构类别的管理工作。承担察右前旗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旗级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负责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报批。配合有关股室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三)监督检查股。监督检查全旗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情况。监督检查旗直各部门“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批事项落实情况。负责全旗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全旗空编使用计划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域名注册管理工作。受理有关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和投诉工作。负责开展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预防教育。
(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改革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察右前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维护核准(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监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察右前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察右前旗机关、察右前旗委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项改革工作。负责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负责推进苏木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组织起草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围绕机构编制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课题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