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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察右前旗委编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察右前旗委、察右前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决策部署。

(二)统筹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拟定察右前旗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推进察右前旗机构改革工作,研究拟定察右前旗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察右前旗党政群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简称三定规定)。配合推进行业管理体制改革。

(四)统筹察右前旗党政群机关职能职责调整,协调察右前旗部门之间职责分工。

(五)负责旗直机关及事业单位日常机构编制管理事宜。

(六)负责管理全旗行政、事业编制总额。

(七)统筹推进全旗事业单位改革。研究拟定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

(八)按照权限,审核审批旗直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编制结构、机构类别等事宜。

(九)监督检查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要决策部署执行情况,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

(十)负责旗本级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旗机构编制统计、实名制和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人才队伍建设、安全生产、脱贫攻坚等工作。

(十二)完成旗委、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