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抽查工作随机抽取全旗7家事业单位作为抽查对象,其中人社系统事业单位1家,建设系统1家,教育系统1家,直属事业单位1家、水利1家,应急管理1家,卫生系统1家。
本次检查坚持在核查过程中指导与监督相结合,检查中,检查人员现场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与其主管部门协商后,提出整改意见,能即时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在核查结束后对其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期限,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限时整改,下一步将以“回头看”的方式,查验问题的整改实效,努力实现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水平的监管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