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丰镇市编办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增减平衡、分级负责”的工作思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优化机构编制资源、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使丰镇市控编减编工作真正见实效。
一、严控总量 以机构编制和人员为支撑点
管控机构,不超限额。在机构管理上严格控制总量,除中央、自治区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明确要求外,一律不新增机构,不提高机构规格、不增加人员编制,确需设置的,在现有机构总量内,按照“撤一建一”原则进行设置,确保机构总数“只减不增”。今年共撤销业务萎缩、职能弱化机构2个,保证重点领域成立机构2个。
控编减编,动态管理。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在总量控制下进行动态管理。打破单位编制“终身制”,适时调控,切实做到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通过《机构编制管理证》年检将所有事业单位空余编制收回,全部作为周转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集中管理,供调剂使用。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收回的编制实行专编专用,单列周转管理,不跨系统调剂使用,保持专门系统编制的相对稳定。
周密部署,分步实施。丰镇市2015年制定出台了《丰镇市控编减编工作实施方案》和《丰镇市控编减编任务分解表》,以2014年统计报表编制总数为基数,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2015年共收回空编14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名、事业编制12名。2016、2017年将逐步落实控编减编工作任务。
二、完善制度 强化机构编制管理
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对职能弱化、任务不饱和的机构要适当收回编制;对长期有机构无编制或有编制无人员的空壳机构要撤并;凡能够由市场、社会组织承担的公共事业,不再新设立事业单位,不核定事业编制;可由市场提供、社会承担的公共服务,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设立公益岗位的方式解决需求。
盘活用好现有编制。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行政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基层和一线倾斜;推动政法专项编制内部挖潜和创新管理向案件量大、维稳任务重的地区和部门倾斜,精简机关、充实一线队伍;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凡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划分为公益类,差额补贴事业单位划分为公益一类,都要通过结构调整、总量内部调剂的方式解决编制需求。
完善空编报批制度。要从源头上杜绝超编用人,实行行政机构事业单位使用空编报批制度,全面实行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超编单位一律不得进入。坚持把“逢进必考”作为一道红线,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公开考录和遴选公务员,做到“进人先核编、无编不进人、未经编委研究不进人”,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用编计划报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空编。
三、严明纪律 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纪律。通过采取动态管理、信息公开、多部门联合审查等措施,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和问责机制,加大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超编的单位要限期消化。对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混岗混编、自行设立编制类别等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严肃查处吃空响现象。今年市委办、政府办下发《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混编混岗和借调人员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单位自查,编办、组织、人事核查进一步纠正混编混岗。部分干部占编不在岗,留职不停薪现象严重,既增加了财政负担,又损毁了政府公信力,2015年市编办联合有关部门清理吃空响人员1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