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部署。
(二)统筹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拟订丰镇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推进全市机构改革工作,研究拟订市本级机构改革方案,研究拟订乡镇、办事处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党政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简称“三定”规定)。配合推进行业管理体制改革。
(四)统筹全市党政群机关职能调整,协调全市部门之间职责分工和市乡两级政府事权划分。
(五)负责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日常机构编制管理事宜。按照权限,管理股级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核定事宜。
(六)负责管理全市各级行政事业编制总额和党政机构限额。
(七)统筹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改革。研究拟订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
(八)按照权限,审核审批市直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编制结构、机构类别等事宜。
(九)监督检查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要决策部署执行情况,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
(十)统筹指导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和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实名制和网上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本部门矛盾化解、信访和维稳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