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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编办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时 间: 2017-03-16        来 源: 丰镇市编办

  为及时、全面地反映丰镇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动态,充分展示工作中的措施和成效,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系统宣传互动与信息交流,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特制定《丰镇市编办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一、建立信息工作长效机制 

   (二)信息采集     

  要把信息工作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全体工作人员要积极认真参与到信息编写工作中,要把工作中的成果、调研中的收获、以及学习中的体会,整理编辑形成信息,努力营造“人人动笔写信息,个个参与抓宣传”的氛围,以便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信息报送任务。 

  (二)信息报送     

   1、上报信息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语言流畅、文字精炼、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上报信息应有新意,积极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 

  3、上报信息应注重时效性。 

  4、上报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三)信息审核 

  上报信息必须由分管领导严格审核筛选,杜绝错字、病句现象,保证实事求是、表述清晰,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才可发布。 

  二、完善信息工作奖惩机制 

  实行信息考核制度。信息工作将纳入年度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之一。对所发表的信息根据中央、自治区、市不同级别,实施发放不同奖励,具体如下:中央编办网站每刊登一篇信息奖励600元,自治区网站为200元,乌兰察布市网站为50元,信息工作受中央编办表彰的奖励1000元;受自治区表彰的奖励800元,受乌兰察布市表彰的奖励500元。同一篇信息按采用或获奖级别最高的单位进行奖励,不叠加累计。 

  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受奖事迹失实等情况的要根据情节给予批评警告等严肃处理。 

   三、建立信息标准化机制 

  (一)信息报送数量 

  保证每周至少向各级编办报送2篇信息,力争全年信息报送量不低于70篇。 

  (二)信息报送内容 

  1、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委政府及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文件、讲话精神的思路、措施和实际效果; 

  2、落实中央编办、自治区编办和乌兰察布市编办的部署和决策情况,以及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突出矛盾、问题和进一步完善的做法和意见建议; 

  3、机构编制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的经验做法; 

  4、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经验、做法; 

  5、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领导同志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时的有关指示、要求及贯彻落实情况; 

  6、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动态和情况反应。 

  四、成立信息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丰镇市编办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编办主要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编办全体人员组成。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本单位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完成信息的收集、编辑、报送,并做好存档和反馈等工作。 

  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我办负责解释,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