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德县以乡镇履职清单落地为抓手
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按照上级关于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部署,2024年9月,化德县被列为自治区第一批全域推进试点县,全县6个乡镇同步推进清单工作。为推动化德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落地见效,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化德县草拟完成了《化德县关于用好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具体措施(实行)》(以下简称《具体措施》),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征求意见。
11月28日,化德县委召开常委会专题会议,对《具体措施》进行审议,围绕清单落地见效的关键环节深入研讨,并部署系列后续落实工作。审议过程中,常委会成员强调,要杜绝清单“编而不用”,需突出清单的刚性约束,推动其与基层日常工作、考核评价深度绑定。
会议指出,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编制是基础,用好才是核心。紧扣乡镇履职实际,细化了基本履职、配合履职、上级收回事项三类清单的执行标准,明确了县乡两级权责边界,对理顺县乡权责关系、为基层减负赋能具有重要意义 。
用好《具体措施》意义重大,不仅能厘清权责边界,破解基层治理痛点,让乡镇履职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推动基层治理从“无序化”向“规范化”转变。清单化管理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具体措施》的落地实施,能推动形成“按清单履职、依清单监督、凭清单问责”的闭环管理机制,完善基层治理架构,提升基层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下一步,化德县将积极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升,为夯实基层根基、赋能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撰稿:罗雪源 审核:崔学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