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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探索开展乡镇履职事项清单运用工作

化德县探索开展乡镇履职事项清单

运用工作

 

2025年2月,化德县6个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全部编制完成并向社会公布,各乡镇基本履职事项平均133项,配合履职事项平均131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平均45项。清单制定后,为推动清单落地见效,化德县乡两级积极探索,全力推进清单运用工作。

一、县级层面:制定印发《化德县关于用好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具体措施(试行)》。一是要求乡镇依照履职事项清单全面履职,县乡两级全面学习掌握清单内容和履职要求,严禁随意向乡镇安排履职事项清单外工作;二是推动履职事项清单与考核有效衔接,基本履职事项清单之外的事项不得作为考核指标,乡镇考核指标一级指标由32项减少至26项,二级指标由202项减少至47项三是结合履职事项清单做好追责问责工作,依照基本履职事项清单、配合履职事项清单分清追责问责相应责任,严格履职事项清单外工作追责问责。

二、乡镇层面:各乡镇将学习清单作为会议重要议题、培训重要内容,营造了“经常学、时时学、深入学”的浓厚氛围。通过集中学、口袋学、理论加实践学等多种形式,形成了“遇事看清单、办事依清单、成事靠清单”普遍共识和工作习惯。为将清单学习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工作效能,方便乡镇干部职工随时查阅、准确运用,公腊胡洞乡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公腊胡洞乡履行职责事项工作指导手册》,针对清单中的每一项履职事项,进一步细化、量化了履职事项具体需要落实的工作,并明确牵头领导,确保了“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