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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如何填写网站开办与资格复核申请?

    网站开办与资格复核申请需填写四部分内容:


  (1)选择申请类型:此处有两个选项分别是已开办网站资格复核和新开办网站申请,如贵单位网站是自建网站,且已投入使用,请选择已开办网站资格复核,如贵单位准备建立网站或使用的是我中心提供的网络红页作为官网,请选择新开办网站申请。


  (2)单位基本信息:此处是自动抓取的单位信息中的内容,请重点关注“网站开办主体职能”项,此项需与编办下发的三定文件中内容相符但不必一一照搬,字数不能超过2000字。


  (3)选择挂标位置:此处有两个选项,挂标位置分别是网络红页和自建网站,如贵单位没有自建网站,请选择网络红页。


  (4)网站基本信息:此处有5个选项,其中网站名称可填写已有网站的名称、本单位的规范全称、规范简称或常用简称,但不能使用.政务域名作为网站名称,例如国务院的网站名称不可以是“国务院.政务”,但可以是“国


务院”,另外除单位名称中包含英文或数字,否则不建议申请中文、英文、数字或三者组合。英文域名可填写本单位注册的gov.cn域名,不建议填写其他英文域名。网站简介可填写网站开办主体名称、宗旨、目的及内容等字数不


能超过1200字。IP地址需填写自建网站服务器的IP地址,可联系网站服务商获取,如使用的是我中心的网络红页,则此项是不需要填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