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核稿、内部督查、财务、后勤保障和固定资产管理等有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机关规范化、制度化以及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宣传和信息工作。
(二)机关机构编制股
研究拟制全区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区直机关“三定”规定并进行评估。负责全区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管理和区直属机关编制工作。负责区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及政法部门(含所属行政单位)的职能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区本级机构改革总体意见。指导区本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合有关股室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三)事业机构编制股(事业单位改革股)
研究拟制区本级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等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拟定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办法。负责全区事业机构编制总量管理。负责区直属事业单位和区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机构类别的管理工作。承担集宁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审核与管理股级事业单位的设立、调整和领导职数事宜。配合有关股室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四)监督检查股
监督检查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情况。监督检查区直各部门“三定”、“五定”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区直各单位编制和机构设置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区空编使用计划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域名注册管理工作。受理有关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和投诉,负责“12310”举报受理及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开展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预防教育。
(五)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集宁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维护核准(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监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集宁区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集宁区本级机关、集宁区委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监督监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所属事业单位:集宁区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中心
1.承担区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2.承担党政群机关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工作,负责网站标识审核与挂标等工作。
3.承担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域名和网上名称规范使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清理未通过审核的域名和假冒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网站。
4.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全区机构编制数据的统计、分析、应用等工作。
5.承担全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运维和网络安全相关工作,承担全区机构编制门户网站群、实名制系统等信息化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6.负责开展事业单位登记业务咨询、受理、预审、证书发放、档案管理、信息咨询、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等相关工作。
7.对机构编制申请事项的合法合规性、申请必要性、管理规范性进行评估。
8.对各单位履职尽责、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等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9.承担机构编制舆情信息工作。
10.为机关运行提供综合保障工作。
11.完成市委编办及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