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条例》贯彻,强化刚性约束。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是机构编制领域的“基本法”。《条例》出台以来,该办始终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贯彻,狠抓落实,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机构编制管理中,不断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严格按照《条例》明确的原则、程序、规定,做好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真正把《条例》变成机构编制工作的“行动指南”,确保《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丰富学习形式,树牢法治意识。
强化党员干部法律意识,坚持把学法用法作为依法履职的前提。一是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机关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切实增强全体干部对政策法规的学习理解,着力提升全体干部法治素养。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法宣在线”学习,督促全体干部按时参加学习考试,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组织人员将近年来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方面政策法规文件进行系统梳理并汇编成册,发放到全区各部门及各级领导干部手中,供各部门在学习工作中参阅。
该办将制度建设作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筑牢制度之笼。一是依据《条例》修改完善编委会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进一步细化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清单,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从制度上加强对机构编制违法违规问题的预防,实现机构编制工作有章有循、规范有序、科学有效。二是出台《办法》,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空编增人报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使空编增人及人员调配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