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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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设施及附属设施的监督管理与处罚。标语、临街横幅、建筑物和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审批和管理;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管理。违法停放车辆、侵占城市道路、设置亭棚、临时摊点的审批和管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和管理;设置道路两侧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户外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管理。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音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的管理;夜间施工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审批和管理。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的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工作;集宁区住建局监管范围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工作;集宁区住建局监管范围内建设工地的围挡、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施工道路、出入口的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区内未经规划、建设许可和未按许可组织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城市规划区内未经规划、建设许可和未按许可组织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原:负责乌兰察布市中心城区城管综合执法工作,主要行驶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行驶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驶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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