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于2021年10月,组织开展了集宁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按照3%的比例在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北辰小学、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融媒体中心、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物流园区幼儿园、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红十字应急救护技术服务中心4家事业单位,于10月13日、10月14日进行了实地核查。
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北辰小学 |
抽查人员 |
宋君 张亚娟 |
抽查时间 |
2021年10月13日上午 |
回执情况 |
按规定时间提交回执 |
抽查方式 |
实地核查 |
抽查内容 |
年度报告、公示事项 |
抽查过程 |
1、依托事业单位登记系统随机抽取了本次实地核查的事业单位和执法人员 2、向被查单位发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 3、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进行实地核查 4、填写《集宁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实地核查笔录》,现场公布核查结果,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予以确认 |
抽查情况 |
1、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与核准登记的情况一致, 能够按时报送年度报告书 2、能按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 3、有独立账号且开办数额可以保障正常业务开展 |
抽查结果 |
合格 |
是否公示 |
公示 |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
问题:未将证书正本置于明显位置、材料不全 处理意见:责令限时整改 |
备 注 |
|
单位名称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融媒体中心 |
抽查人员 |
宋君 张亚娟 |
抽查时间 |
2021年10月13日下午 |
回执情况 |
按规定时间提交回执 |
抽查方式 |
实地核查 |
抽查内容 |
年度报告、公示事项 |
抽查过程 |
1、依托事业单位登记系统随机抽取了本次实地核查的事业单位和执法人员 2、向被查单位发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 3、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进行实地核查 4、填写《集宁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实地核查笔录》,现场公布核查结果,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予以确认 |
抽查情况 |
1、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与核准登记的情况一致,能够按时报送年度报告书 2、能按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 3、有独立账号且开办数额可以保障正常业务开展 |
抽查结果 |
合格 |
是否公示 |
公示 |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
问题:未将证书正本置于明显位置 处理意见:责令立即整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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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物流园区幼儿园 |
抽查人员 |
宋君 张亚娟 |
抽查时间 |
2021年10月14日上午 |
回执情况 |
按规定时间提交回执 |
抽查方式 |
实地核查 |
抽查内容 |
公示事项 |
抽查过程 |
1、依托事业单位登记系统随机抽取了本次实地核查的事业单位和执法人员 2、向被查单位发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 3、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进行实地核查 4、填写《集宁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实地核查笔录》,现场公布核查结果,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予以确认 |
抽查情况 |
1、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与核准登记的情况一致,能够按时报送年度报告书 2、能按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 3、有独立账号且开办数额可以保障正常业务开展 |
抽查结果 |
合格 |
是否公示 |
公示 |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
问题:未将证书正本置于明显位置 处理意见:责令立即整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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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红十字应急救护技术服务中心 |
抽查人员 |
宋君 张亚娟 |
抽查时间 |
2021年10月14日下午 |
回执情况 |
按规定时间提交回执 |
抽查方式 |
实地核查 |
抽查内容 |
公示事项 |
抽查过程 |
1、依托事业单位登记系统随机抽取了本次实地核查的事业单位和执法人员 2、向被查单位发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 3、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进行实地核查 4、填写《集宁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实地核查笔录》,现场公布核查结果,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予以确认 |
抽查情况 |
1、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与核准登记的情况一致,能够按时报送年度报告书 2、能按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 3、有独立账号且开办数额可以保障正常业务开展 |
抽查结果 |
合格 |
是否公示 |
公示 |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
问题:未将证书正本置于明显位置 处理意见:责令立即整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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