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设立、变更登记工作流程
时 间:
2015-01-23
来 源:
事业单位登记工作流程
一、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工作流程
1、申请
(1)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和有关资料。
(2)填写所领表格的复印件。
(3)提交所填表格和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2、受理
(1)查验申请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从法人条件和政治、政策、保密、文字等方面进行初审。
(3)合格的,由申请单位填写正式表格,加盖举办单位印章,正式报送后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3、审查
对受理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驳回的处置。
4、核准
对经审查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予以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5、发证
(1)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缴纳有关费用。
6、公告
公告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和核准登记的事项。
二、事业单位变更登记工作流程
1、申请
(1)领取《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及其他表格。
(2)填写表格。
(3)提交所填表格和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2、受理
(1)查验申请变更登记材料是否齐全。
(2)对登记事项的变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初审。
(3)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3、审查
对受理的变更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驳回的处置。
4、核准
对经审查的变更登记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予以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5、发证
(1)收缴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颁发变更了登记事项的证书。
(2)缴纳有关费用。
6、公告
公告变更的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