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城县编办“三项机制”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工作
时 间:
2017-12-26
来 源:
根据中央、区、市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加强凉城县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减少和预防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加快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建设进程,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以下三项工作机制。
一是机构编制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学习。通过每周五上午的定期“集中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参加每一项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通过编办门户网站和凉城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宣传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协调组织部门将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纳入党校主体班教学内容,使全县干部职工充分了解机构编制工作,增强自觉执行和遵守机构编制纪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机构编制制度建设机制。结合凉城县实际,不断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重新梳理相关法律、制度文件,组织编印了《凉城县机构编制法规文件和纪律规定资料汇编》,《汇编》中收录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五项制度”》、《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三联单”管理制度》、《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等,并发至各个部门。努力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管理、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机制,有助于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把握好政策红线,有效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约束作用。
三是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建立各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部门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明确联络人员,定期互相沟通有关情况,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与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监管联动机制,有效发挥机构编制监督职能。
撰稿:唐继云 审核:朱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