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全面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时 间:2015-11-09 来 源:内蒙古自治区编办 字 体: 大 中 小
日前,我办会同自治区工商局、发改委、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政府法制办等六部门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内工商发〔2015〕17号)(下称《通知》)。“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10月1日起在我区全面实施。
2015年改革任务中明确要求我办与自治区工商局配合,完成“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探索建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制,调整相关部门职能,整合市场监管力量,适时推进体制调整”任务。在我区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有力措施,有利于推动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整合,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材料、减少重复性审查,不断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
目前,“三证合一”工作在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满洲里市开展试点工作。《通知》下发后,我区将在全区各盟市、旗县全面开展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