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县委编办以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为主线,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引领,树立法治思维,严格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检查,通过“三个提升”,强化机构编制法治建设。
一是以学习教育为中心,提升法治思维。坚持以法治理念为根基全面谋划机构编制工作,通过县委编办领导班子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组织全办党员干部系统制定学习《条例》计划,各股室(中心)领导干部带头学,实现《条例》学习常态化。同时,通过积极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提升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
二是以规范管理为抓手,提升法治基础。对照《条例》梳理检视现行各类机构编制文件,认真做好相关“立改废”工作。认真对照印发的“三定”规定,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机构改革落实到位。认真落实自治区、市编制部门督导工作通报情况,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三是以纪律规矩为标尺,提升法治约束。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严格落实《县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县委编办工作细则》,积极推进和落实机构编制法定化,促进机构编制依法依规管理。坚决查处“条条干预”等违纪违规行为,加大重点督查通报力度,切实发挥宣传教育和警示预防作用。加强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提升监督检查协同合力。
(张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