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3日下午,乌兰察布市编办召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动员布署会,会议由市编办副主任李尚虎主持,市编办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编办主任王利民就市编办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开展“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做出了安排部署,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组长师永胜莅临会议进行指导。
市编办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学习了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执着精神,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我办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王利民主任强调指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使命感。机构编制部门作为掌握党的执政资源的重要部门,务必要做到从严治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抓紧抓实,编办的每一名党员干部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将思想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科学判断上来,领会精神实质、把握部署要求,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使命感。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办主任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我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主动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严格廉洁自律准则,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头等大事,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原则性和严肃性。
三是要加强廉政教育,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机构编制干部要发挥好表率作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学习教育,以“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提升机关党建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质量。进一步对办机关内部职权运行的各个环节、责任主体、办理时限等进行规范,明确各科室、中心责任,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内部廉政防控体系建设。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市编办将开展“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严格执行市编办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2018年市编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各项要求,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中心负责人都要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人人担责上肩,齐抓共管履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机构编制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乌兰察布市编办 王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