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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变更登记 服务指南发布时间:2023-05-06 来源:
 (一)工作流程

1、网上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及其他表格。

2、下载表格、签字盖章后上传到“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一栏。

3、网上上传其他应提交的材料,并提交至登记管理机关。

1、查验申请变更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格式规范。

2、对登记事项的变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初审。

3、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对受理的变更登记申请进行审查或派员核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驳回的处置。


对经审查的变更登记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准予变更登记或不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1、收缴变更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变更单位名称的,同时收缴变更前的单位印章销毁证明。

2、换领变更后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在“乌兰察布市机构编制网”公告变更登记事项。

(二)申请方式

事业单位用户-打开浏览器-使用百度搜索“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事业单位用户服务-用户登录-申请变更登记-选择图片登录-浏览申领过的登录二维码图片-上传-登录变更登记系统,提交《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因变更事项的不同所提交材料有所不同。

登录二维码图片申领方式:未申领、失效或遗失登录二维码的事业单位可通过“乌兰察布市机构编制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下载“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登录二维码图片申领表”,按相关要求填写盖章后,图片形式发送至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邮箱:wlcbssydwfrdjj@163.com, 或微信(电话同步):13674745804),获取二维码图片。


联系方式

联系人:红英

电话8326578

地址:集宁新区党政大楼8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