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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证书补领 服务指南发布时间:2023-05-06 来源:
      (一)工作流程

 

1、网上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

2、下载表格,签字盖章后上传到“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一栏。

3、网上上传其他应提交的材料,并提交至登记管理机关。

1、查验申请补领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格式规范。

2、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的补(换)领条件。

对申请人作出准予决定或者不予补(换)领决定。

 

补(换)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对遗失或者损毁严重无法查证证书全部内容的,收回未遗失或者损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者副本,补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对于损毁较轻可以查证证书全部内容的,收回损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对于补领证书的,登记管理机关发布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废的公告。


(二)申请方式


    事业单位用户-打开浏览器-使用百度搜索“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事业单位用户服务-用户登录-申请补领登记-选择图片登录-浏览申领过的登录二维码图片-上传-登录补领登记系统,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补领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登录二维码图片申领方式:未申领、失效或遗失登录二维码的事业单位可通过“乌兰察布市机构编制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下载“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登录二维码图片申领表”,按相关要求填写盖章后,图片形式发送至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邮箱:wlcbssydwfrdjj@163.com, 或微信(电话同步):13674745804),获取二维码图片。

联系方式

    联系人:红英

    电话8326578

    地址:集宁新区党政大楼8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