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
1、网上填写《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 2、下载表格,签字盖章后上传到“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一栏。 3、网上上传其他应提交的材料,并提交至登记管理机关。 |
受 理 |
1、查验申请注销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格式规范。 2、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
审 查 |
对受理的注销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驳回的处置。 |
核 准 |
对经审查的注销登记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准予注销登记或不予注销登记的决定。 |
收缴 证章 |
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收缴(或销毁)印章证明及收缴(或销毁)印章知情书。 |
公 告 |
在“乌兰察布市机构编制网”公告注销登记事项。 |
(二)申请方式
事业单位用户-打开浏览器-使用百度搜索“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事业单位用户服务-用户登录-申请注销登记-选择图片登录-浏览申领过的登录二维码图片-上传-登录注销登记系统,提交《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登录二维码图片申领方式:未申领、失效或遗失登录二维码的事业单位可通过“乌兰察布市机构编制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下载“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登录二维码图片申领表”,按相关要求填写盖章后,图片形式发送至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邮箱:wlcbssydwfrdjj@163.com, 或微信(电话同步):13674745804),获取二维码图片。
联系方式:
联系人:红英
电话:8326578
地址:集宁新区党政大楼8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