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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变更登记 服务指南发布时间:2023-05-06 来源:

(一)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赋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申请人应当如实准确填写表格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2、受理。赋码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受理。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3、复核赋码机关对申请材料复核。 

 4、发(缴)证。赋码机关为材料符合要求的机构颁发变更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收缴变更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二)办理条件

1、申请应当具备的条件: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地址、负责人发生变化。

2、准予换领的条件:符合上述条件,且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有效。


三)申请材料提交

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办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红英

电话8326578

地址:集宁新区党政大楼8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