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要 求 |
1 |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 |
原件 |
下载格式文本,按说明填写,加盖机构公章并经负责人签字。 |
2 |
证书遗失情况说明 |
原件 |
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3 |
遗失公告凭证 |
原件 |
|
注:
(2)特殊情形机构(包括:挂牌、派出、临时、内设及分支机构等)申请补(换)领《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时,必须上级主管部门(或主体机构)先提出申请后再办理。
(二)《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填写说明
1、申请日期: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
2、机构名称:填写经批准机关批准的本机构全称。
3、机构性质:填写经批准机关批准的机构性质。
4、机构地址:填写邮政能够送达的详细地址。一个单位有多个办公地点的,填写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地址。
5、负责人:填写本机构负责人姓名。
6、批准机构、批准文号:填写批准成立文件上的机构名称及文号。
7、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按实际情况填写。
8、机构公章、负责人、日期:加盖本机构公章、签名、注明日期。
注:(1)表内涉及的数字栏,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填写纸质文件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可用钢笔、签字笔(蓝黑或碳素墨水)、毛笔填写,要书写工整,字迹清楚; 也可下载打印,打印时应保持原页面布局不变。